纳税人与征税对象

更新时间:2019-10-2842次浏览| 信息编号:z523007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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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情介绍
一、纳税人
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。

【解析1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,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。

【解析2】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——划分标准为: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,二者之一。

(一)居民企业

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,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。

【提示】实际管理机构,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、人员、账务、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

构。

(二)非居民企业

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,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、场所的,或者在中国境内未

设立机构、场所,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。

二、征税对象

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、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。

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:

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

居民企业(1)依照中国法律、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;
(2)依照外国(地区)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。包括:国有、集体、私营、联营、

股份制等各类企业;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;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;
不包括: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(适用个人所得税)。来源于中国境内、境外的所得

非居民企业(1)依照外国(地区)法律、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,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

构、场所的企业;
(2)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、场所,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。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

机构、场所,包括:
1.管理机构、营业机构、办事机构;
2.工厂、场、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;
3.提供劳务的场所;
4.从事建筑、安装、装配、修理、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;
5.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、场所。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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